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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受国家税务机关委托行使代收税款的便利侵吞税款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日期:2016-04-02]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网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阅读:2
核心提示:

 

规则:在受委托代征税款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代征税款的职务便利,私自截留、侵吞代征的税款,不但侵犯了国有财产所有权,而且侵犯了代征税款职务的廉洁性,应构成贪污罪。

案例索引: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判决“黄明惠贪污案”,载《刑事审判参考》总第79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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