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自首隐藏深,发现不容易
自首隐藏深,发现不容易
某省高官陈某贪污受贿案,因涉案金额高达几千万,中级法院一审判决陈某死刑。
检方指控,被告人陈某受贿时间长达8年,受贿多达400多笔,但每一笔陈某都能记得清清楚楚,最少的一笔金额是2000元。“根据我以前的审判经验,如果此数字系检方侦查结果,一般不会如此清晰,很有可能这个细账是被告人主动交代的;假如这一逻辑成立,就应该给被告人认定自首情节,从轻处罚。”于是张兴梅律师抓住这一点不放。
再看检方的笔录,张兴梅律师发现,其实被告人陈某并不是因为受贿而被反贪局“盯”上的,实际上是因为贪污等行为被反贪局立案侦查的。那些受贿“事实”是陈某被批捕后自己交代的。
被告人陈某有记账的习惯,谁送了他多少钱,都在他的小本上记着。他主动交代了小本的“藏身”之处,而检方正是根据这个“账本”,才把几年间陈某的受贿历史搞得“一清二楚”。
张兴梅律师认为陈某主动交代受贿一事,应属于自首。而在陈某的整个涉案金额中,受贿的金额又占了绝大部分。据此,张律师在二审中提出陈某系自首,应从轻处罚。
后高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改判陈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正是有了张兴梅律师在二审中“力挽狂澜”,才使得陈某“起死回生”。
注:摘自《一辩十年:尚权刑辩团队成长密码》, 李秀平著
![]() |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 3. 点击右上角分享 |
热门Tag:毒品律师,贩卖毒品律师,运输毒品律师,走私毒品律师,制造毒品律师,死刑律师,死刑复核律师,北京知名毒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