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在浙江打工的陈天森为赚钱,利用掌握的客户资料,通过电子邮件网络威胁公司老板。近日,松江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陈天森有期徒刑10个月。
现年24岁的浙江省苍南县人陈天森, 两年前曾经有一份较好的工作,在他家乡一个独资企业担任销售员。有一天他在网上看到苍南县浙江某软包装有限公司招聘销售员,陈天森便与该公司联系,双方谈定的工资使他较为满意,为此,陈天森放弃了原工作,怀着能赚大钱的念头,转投了这家软包装公司。
但事与愿违,该公司对他进行了3个月的试工期,且工资也比较低,陈为工资一事与公司发生争执,公司对陈置之不理。为此,陈天森产生了报复念头,想损害公司的名利。他利用在该公司担任销售员工作的便利,私自拷贝下载电脑中储存属于该公司的客户源、客户的合同文本、报价等商业秘密,趁机会诈取客户钱款。
2005年五六月间,陈天森在网页上找到上海印业有限公司的邮箱地址,然后利用其掌握港发公司的销售客户源资料,数十余次发送电子邮件给公司老板,同时在收件箱中向老板展示了部分客户源资料目录相要胁,以此让上海印业有限公司准备3万元汇至陈天森指定的2个银行帐户内,赎回该资料,并威胁如不满足这个要求就将该资料展开上网发布。
由于上海印业有限公司对陈的要胁不予理睬,陈即将港发公司的部分商业机密的目录,在浙江省苍南县“中国龙港”网站上公布,以逼迫对方就范。由于公司连续遭到网络骚扰和威胁,公司即向警方报案,经过公安机关周密侦察,上海警方在浙江陈天森的家里将其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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