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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来沪人员张凯名,驾驶摩托车当民警要他出示二证时,辱骂威胁民警,近日,松江区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对张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今年34岁的张凯名早在18岁时,就因犯抢劫罪被安徽省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2005年1月刑满释放。但重刑之下的张凯名并不悔过,2006年8月,他开着一辆二轮摩托车外出,在途中执行任务的民警看见张凯名驾驶的摩托车有可疑之处,即例行将其拦住盘查,请他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但张凯名拒不拿出二证,并采取辱骂、言语威胁,还动手掐脖、持刀恐吓等方法,阻碍民警执行公务,致使该摩托车趁机被张的老乡开走。闻讯赶来的其他民警一起将张凯名带往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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