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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票据冒领巨款 乐极生悲判刑十年

 [日期:2016-03-30]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网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阅读:2
核心提示:

     一起在车上捡到他人票据,并冒领套取19万元现金的诈骗案,近日,松江区法院以票据诈骗罪,对被告人周得冈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07116,被告人周得冈在松江乘公交车到市区办事,车到终点下车时,走在乘客后面他看见前排座位上有一只支票皮夹,周得冈即顺手拿起放进自己的衣袋。在路上他见无人注意自己时便打开夹子,里面是一张上海某金属公司的本票,金额为19万元。到家后谎称是自己做的生意,找开店的老乡帮他从银行冒领了这笔钱。得手后他得意忘形地对其他老乡说,“这是天上给我掉下的横财”。周得冈以为这是自己捡到的,又不是偷盗行为,不犯法的,只到群众举报才案发。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得冈在明知该本票是他人所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本票通过银行套取现金占为己有,构成票据诈骗罪,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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