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首都刑事律师辩护网!
北京刑事律师网
微信扫描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给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造成危害,为谋取暴利实施该行为,并使公私财物遭受特别重大的损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日期:2016-09-12]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网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阅读:3
核心提示: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给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造成危害,为谋取暴利实施该行为,并使公私财物遭受特别重大的损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给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造成危害,为谋取暴利实施该行为,并使公私财物遭受特别重大的损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关键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明知、瘦肉精、非法生产、非法销售、不特定多数人、人身安全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四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2011年11月24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盐酸克伦特罗是国家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使用盐酸克伦特罗饲养的动物流入市场会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危害,刘襄和奚中杰在明知道危害结果的情况下,以谋取暴利为目的,双方各投入5万元生产、销售盐酸克伦特罗,刘襄负责技术开发和生产,奚中杰负责销售,刘襄在研制出药品后,与奚中杰携带样品找到陈玉伟和肖冰对样品进行试验推销,后大量生产,药品的被遍布8个省市生殖养殖户使用。致使大量使用过该药品的猪肉流入市场。

裁判要点: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给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造成危害,为谋取暴利实施该行为,并使公私财物遭受特别重大的损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裁判理由:我国刑法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刘襄等人明知使用该药品饲养生猪肉对人体的危害,仍大量生产销售,致使使用过该药品的猪肉大量流入市场,严重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健康,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

3. 点击右上角分享


热门Tag:毒品律师贩卖毒品律师运输毒品律师走私毒品律师制造毒品律师死刑律师死刑复核律师北京知名毒品律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