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观点来源:(2013)锡刑二终字第0085号
综上,L某主观上虽有通过为H某支付购房差价款的方式向其行贿之意,但并无实际行为。L某向H某行贿的数额等构罪要素尚有不确定性,一审法院对该笔购房差价款未认定为受贿犯罪数额并无不妥。
45.学校违规收取的“点招费”能否视为公共财产
规则:原商专招生工作中违反规定收取的“点招费”,在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置之前应认定为公共财产,被告人尚荣多、李域明等截留、私分“点招费”的行为,具备贪污罪的对象要件。案例索引: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尚荣多等贪污案”,载《刑事审判参考》总第3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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