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有明确请托事项,收受字画虽未结算,也认定为受贿。
观点来源:(2014)锡刑二终字第0009号
上诉人Y收受邓某某、李某的贿赂均有明确的请托事项,而两幅字画分别系邓某某、李某因办公室装修而委托Y代为购买,虽未进行结算,但并不影响Y受托购买字画的客观事实存在,故Y替他人购买的字画与其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的贿赂款物非同一性质,字画价值不能在其受贿总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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