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做保姆的王孝云一念之差偷窃主人家钱财2万元,并仍把钱财藏匿于主人家的衣柜中。2006年5月29日,松江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41岁的王孝云,因前夫病故,生活日益拮据,她7年前携带一双儿女,从安徽农村来到上海打工。经过他人介绍,在某小区找到了一份家政服务工作。由于她工作勤快、干活利索,故小区好几家业主都聘用了她,对她也十分放心,为了方便打扫,这几家业主都把家里的钥匙都给了她,每月王孝云都有1000多元的收入。过了一年,在热心人的撮合下,她与小区保安殷某建立了新的家庭。但由于殷某也有一个孩子,而且身体不好,需要长期吃药,夫妻俩带着3个小孩,家庭条件愈加艰苦。
今年1月17日上午9点钟,王孝云与往常一样来到了业主郑某家打扫卫生,无意中她在二楼卧室床头柜内发现4叠人民币,共4万元,这对她来说是个天文数字,对她们这样的家庭而言更是一笔不小的“财富”,犹豫片刻后她将其中的2叠钱拿了出来,藏匿在郑家的衣柜内。过了2天,她再次来到郑家打扫卫生,发现主人并没有察觉丢钱的事,于是临走时,就将2万元藏在身上,后又存入银行。事后,她害怕被丈夫发现,经过考虑,她将存单又藏匿在郑家的阁楼上。到了第3天主人郑某想把4万元存入银行,当他从床头柜内取钱时,发现少了2万元,在询问王孝云未果的情况下,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 |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 3. 点击右上角分享 |
热门Tag:毒品律师,贩卖毒品律师,运输毒品律师,走私毒品律师,制造毒品律师,死刑律师,死刑复核律师,北京知名毒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