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首都刑事律师辩护网!
北京刑事律师网
微信扫描

容留他人吸毒罪如何 认定

 [日期:2015-10-05]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网  作者:毒品律师   阅读:0
核心提示: 被告人高××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11月27日起至2016年5月26日止)。   上述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本院。



  公诉机关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高××,农民。2014年11月29日因吸毒被行政拘留十五日,因涉嫌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14年12月1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天津市东丽区看守所。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以津丽检公诉刑诉(2015)5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高××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15年1月2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王秀鹏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高××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6月至11月间,被告人高××先后在其租住的本市西青区李七庄天房美域豪庭19号楼1门902号、美域华庭20号楼1门201号、武台馨苑19号楼1门301号房间内,提供场所、冰毒及吸毒工具“冰壶”,多次容留吸毒人员李××、许××、邢××吸食冰毒。2014年11月27日被告人高××被抓获归案。
  上述事实,被告人高××在审理过程中均无异议,且有证人李××、邢××、许××、周××、张××的证言、案件来源及抓获经过、鉴定意见、辨认笔录、照片、检查笔录、租房合同、扣押清单、毒品收缴收据、行政处罚材料、被告人身份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高××目无国法,多次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应予以处罚。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予以采纳。鉴于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综上,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第六十七条三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高××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11月27日起至2016年5月26日止)。
  上述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公诉机关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高××,农民。2014年11月29日因吸毒被行政拘留十五日,因涉嫌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14年12月1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天津市东丽区看守所。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以津丽检公诉刑诉(2015)5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高××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15年1月2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王秀鹏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高××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6月至11月间,被告人高××先后在其租住的本市西青区李七庄天房美域豪庭19号楼1门902号、美域华庭20号楼1门201号、武台馨苑19号楼1门301号房间内,提供场所、冰毒及吸毒工具“冰壶”,多次容留吸毒人员李××、许××、邢××吸食冰毒。2014年11月27日被告人高××被抓获归案。
  上述事实,被告人高××在审理过程中均无异议,且有证人李××、邢××、许××、周××、张××的证言、案件来源及抓获经过、鉴定意见、辨认笔录、照片、检查笔录、租房合同、扣押清单、毒品收缴收据、行政处罚材料、被告人身份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高××目无国法,多次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应予以处罚。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予以采纳。鉴于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综上,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第六十七条三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高××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11月27日起至2016年5月26日止)。
  上述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热门Tag:毒品律师贩卖毒品律师运输毒品律师走私毒品律师制造毒品律师死刑律师死刑复核律师北京知名毒品律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