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首都刑事律师辩护网!
北京刑事律师网
微信扫描

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掌握的事实,不能认定为自首

 [日期:2016-04-02]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网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阅读:4
核心提示:

 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掌握的事实,不能认定为自首。

观点来源:(2014)北刑二初字第0186

被告人M在接受检察机关询问时如实供述了检察机关已掌握的犯罪线索所针对的事实,不能认定为自首。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

3. 点击右上角分享


热门Tag:毒品律师贩卖毒品律师运输毒品律师走私毒品律师制造毒品律师死刑律师死刑复核律师北京知名毒品律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