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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自首认定不同于普通刑事犯罪

 [日期:2016-09-05]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网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阅读:3
核心提示: 职务犯罪自首认定不同于普通刑事犯罪

 职务犯罪自首认定不同于普通刑事犯罪

职务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涉及到的主要是贪贿犯罪和渎职犯罪,因此自愿性和主动性的界定也更加严格。

职务犯罪中,行为人的自愿性和主动性体现在未受到办案机关(纪检部门、检察机关)的任何通知前,主动、自愿地到办案机关交待自己的问题,由办案机关处置。

而在接到办案机关的通知后再到指定地点去交代问题的,缺乏到案的主动性,属于被动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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