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未成年人是我们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懂法律的一代新人,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需要。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和犯罪预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任务。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而且出现了团伙化、暴力化、手段成人化、年龄低龄化等新特点,不仅危害社会稳定,而且给家庭造成巨大的创伤,更重要的是给国家带来不良的影响,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重视和加强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研究,是关系到我们国家、民族今后发展的大问题。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将是整个社会应该关注的课题。因此,笔者就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对策略谈浅见。
一、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一)犯罪主体男性化
在青少年的犯罪案件中,男性占90%以上,而女性不到10%,这与他们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是息息相关的。
(二)犯罪类型多样化
从过去的简单型犯罪转向多样化发展,涉案罪种多,且有交叉性,按发案量多少排列的顺序分别为:盗窃、抢夺和抢劫、聚众斗殴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家居农村的青少年犯罪多涉及侵犯财产型犯罪,而家居市区的青少年犯罪多涉及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
(三)犯罪年龄低龄化
随着社会物质生活日益丰富,未成年人生理、心理日益早熟,犯罪年龄低龄化势头明显。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数明显增多,而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和不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例。青少年敏感、好奇、喜欢模仿、爱冒险,思想十分敏锐,吸收新事物快。具有好奇、取乐、讲义气等心理特征, 如果缺乏指导或者引导不当,这些特点就会成为犯罪的动机。
(四)犯罪手段成人化
现在的青少年犯罪很大部分是从电影、录像、电子游戏和黄色刊物中模仿出来的,还有的是经成年犯、累犯的传授、教唆而来的,犯罪手段极为成熟老练。
(五)犯罪组织团伙化
青少年年龄小、依附性强,容易形成“小团体”互相影响。尤其体现在抢劫、寻衅滋事犯罪中,多数是3人以上作案,侵害对象多半是中小学生、他校生或偏僻单身人员。团伙作案究其原因是作案时存有恐惧心理,依仗人多势众、相互壮胆,胆大妄为,不计后果。往往是一人先动手群起而攻之,达到目的后有迅速逃离现场。共同受益。危害性广,且有发展趋势。
(六)犯罪行为暴力化
青少年心理发育不成熟,占有欲强、好激动、肚量小、自控能力查,往往纠合成群,出于哥们义气共同作案,往往因为一句话、一件不顺心的事,就临时起意,盲目动手而为之。犯罪残忍性上升,对社会破坏性增
二、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一)法律意识淡薄、辩别是非能力差
由于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形成时期,面对纷繁复杂的事物,往往缺乏辨别是非和真伪的能力,判断力差,法制观念淡薄,特别是一些青少年由于自身素质不高,自我控制能力不强,抵御力差,好奇心强,一旦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刺激,便很容易走向犯罪道路。
(二)家庭教育的缺陷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摇篮,是一个人生活和成长的第一课堂。影响着一个人成长和发展,甚至可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一个人的心理、品德、爱好、理想,行为举止及其对社会的态度最初就是在家庭中形成的,因此,家庭家庭教育方法不当是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一是父母没有从早期教育入手,放任自流,使子女逐步养成不良习性;二是有的父母文化程度不高,不会管,出了问题,不是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而是开口就骂、动手就打;三是有的家庭对孩子过分溺爱,使小孩从小就养成以自己为核心、随心所欲、骄横任性、我行我素的性格;四是有的父母望子成龙,迫使孩子从小就承受日趋激烈的竞争压力,幼小心灵受到撞击和伤害;五是家庭暴力的影响,在孩子幼小的心里埋下了逆反的种子和实施暴力犯罪的祸根;六是父母离异,导致孩子从小失去家庭温暖,缺少亲情的呵护,缺乏父母的关心爱护和家庭教育,导致有些孩子自卑、怨恨、狂妄,极易被坏人所利用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七是家庭成员的不良行为及错误观念的影响。父母是青少年的启蒙老师,家庭是青少年的第一课堂,如父母行为不检点,不务正业,经常酗酒、赌博,很容易导致未成年人模仿,从而走上邪路。
(三)学校缺乏规范的法制教育
学校教育对青少年的成长至关重要。学校教育方法不当,是导致青少年流向社会、走向犯罪的重要因素。近几年来,学校在对未成年人的道德和法制教育上作了很多努力,但仍存在一些缺陷,具体表现在:
1、缺乏长期规范的法制教育。学校是对青少年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阵地,有少数学校对预防青少年犯罪认识不足。而一些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重智轻德,法制教育流于表面化、形式化。更有甚者,少数教师法制观念淡薄,没能很好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2、有的教师育人方法单一,不注重学生的心理问题,缺少心理疏导的措施和方法。有的教师教育方法缺乏科学,甚至采取变相体罚,致使一些学生弃学、辍学,流浪社会,对社会产生抵触和仇视情绪,引发犯罪。
3、对学生的处分缺乏慎重考虑。对违犯校规校纪的学生进行处分是教育、挽救学生的一种手段,若运用得当,可以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起到警告、震慑作用,使之不敢、不会再犯。但若运用不妥,则会使受处分的学生产生悲观、消极情绪,从此自暴自弃,最终走向犯罪。
(四)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
青少年容易沉迷于游戏机、网吧,以致走上抢劫、抢夺、盗窃等犯罪道路。在这种场所,暴力、色情内容司空见惯,人员龙蛇混杂,极易与社会上不良之徒为伍,极易被引诱、同化,以致走上歧途。
三、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对于青少年犯罪,惩罚只是手段,教育、挽救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所以,我们应认真贯彻预防措施,做好预防工作,防患于未然。
(一)宣传预防
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通过办宣传栏、开展法制课等多种形式和渠道,使青少年学习法律、了解法律,提高其法律意识,增强其法制观念,自觉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
(二)自身预防
青少年应该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增加抵御犯罪感染的能力,这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根本性措施。提高青少年知识水平和道德素质的培养,是预防犯罪的基础,青少年尽管处于识别能力和自控能力都比较差的阶段,但对于真善美与假恶丑还是有一定的分辨能力的。我们应当培养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的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才能使他们用理智控制自己的情绪,用法律规范、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当然,这需要和后面要谈的家庭预防、学校预防相结合,才能产生更好 的效果。
(三)家庭预防
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石。家庭教育是整个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父母的教育方法、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都直接影响着孩子的成长,对孩子良好品行的形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一个和睦的家庭,父母教育得当,能够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塑造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从而有效地防止其犯罪心理和行为的产生。所以青少年父母应当主动地进行各种知识的学习,不断的增强监护人应俱备的育人素质。
(四)学校预防
学校是向青少年传授知识的场所,无论在教育力量、教育内容、教育形式和教育时间上,都优越于其他场所,对青少年的成长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学校应采用多种方式教育陶冶青少年的德行,预防青少年犯罪。一是学校要加强德育教育,把德育教育放在与文化教育同等重要的位置上,要指导学生了解他们应尽的公民义务、犯罪的性质、遵守纪律的重要性、犯罪的种种后果。二是要抓好学生的法制教育。法制教育应经常化、制度化,把法制课作为一项必修课,配备专门的法制课教师。不仅要搞好课堂教学,同时还要利用课余时间,对学生进行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增强自我防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学生当自己遭遇不法侵害时,要及时向家长、教师汇报;要放宽心胸,有事不要深藏在心理,要学会去跟别人沟通,不逞一时之能。充分发挥学校育人的作用,把对学生的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工作真正纳入学校教育的整体计划,让青少年学生除接受科学文化知识外,系统接受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让青少年在学校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把青少年培养成为一个情操高尚,对国家、社会有益的人。预防青少年走上歧途。
(五)社会预防
社会应采用多种措施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外部环境。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加大打击力度,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黄色”、“灰色”和“黑色”这“三大污染”对青少年的感染和侵害,坚决禁止含有色情、暴力等音像制品的传播,严厉打击制黄、贩黄的不法之徒,坚决取缔那些有色情内容的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发廊和网吧等。加大惩腐力度,优化社会风气,为减少和控制青少年犯罪创造条件。在打击的同时,要注意丰富社会主义文化,给青少年提供更多健康的活动场所和更适宜青少年的优秀文化产品,用健康向上的“精神产品”占领青少年的思想文化阵地,提高他们的文化素养和鉴赏能力,在其思想上筑起一道牢固的精神防线。
2、加强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建设,给青少年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青少年周围的环境对他的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以村镇、社区为依托,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经常性的开展健康、高雅的活动,营造一个清新、干净、文明、活力的环境,经常邀请有关部门对辖区群众进行普法等其他知识的学习,提高人民群众素质。让青少年的才智有地方发挥,兴趣有条件满足,才能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因此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工作,只有在党政组织领导下,实行对青少年犯罪预防的综合治理,充分利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教育、文化等手段,不断改善社会风气,消除各种消极影响,才能达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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