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20世纪90年代,犯罪开始呈现低龄化趋势,青少年犯罪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国际社会不断采取各种方法加大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和矫治。1996年,美国成立了一个由5千多名警察局长、县司法警长、检察官、司法部长、执法官以及暴力幸存者组成的非政府组织——FCIK(Fight Crime:Invest in Kids)。该组织利用现有社会教育资源构建了一个包含儿童早期教育、问题家长培训、改善校内外教育以及矫治问题青少年在内的四维一体的预防矫治体系,这个体系从婴儿期开始一直贯穿至青少年期,涉及到儿童、父母、家庭、学校、社区以及整个社会,旨在通过发挥教育的合力来达到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目的。经过FCIK10多年来的不断努力,该体系在预防青少年犯罪问题上卓有成效。深入研究该体系,对完善我国青少年犯罪预防机制有着重要借鉴意义。
一、FCIK组织成立的背景
(一)校园暴力事件攀升,社会发展堪忧
FICK成立之初,美国正处于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高发期。美国教育部通过对50个州1200所公立学校进行调查发现,在1996-1997学年度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令人堪忧:持枪袭击事件1.1万宗,普通暴力犯罪案件19万起,蓄意破坏财产事件9.8万起。 而依据“全国学校安全中心”(National School Sofety Center,NSSC)的调查显示,1997年美国校园暴力致人死亡的案件同比就上升了60%。 校园暴力事件的不断增加,使青少年犯罪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青少年作为国家未来发展的后备力量,其居高不下的犯罪率,不仅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威胁社会稳定,更使得国家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综合国力的提高无从谈起。
(二)家庭结构变化,青少年疏于管理
美国经济发展的高度市场化,使得作为社会构成基础因子的家庭承受着巨大生活压力,众多母亲被迫走出家庭谋求生计,从而使得家庭中的女性传统教育功能丧失。据统计,从1987年开始,美国就只有29%儿童生活在传统的“男外女内”家庭形态中,而现在高达75%的女性都在外工作。 这样的家庭结构使得孩子疏于照料和管理,增大了其受不良行为影响而从事各种失范活动几率。另外,家庭结构的单亲化也使得青少年的不良行为急剧增加。研究表明,在控制家庭经济条件的变量下,生活在单亲家庭的孩子比来自双亲家庭的孩子更容易沾染如酗酒、抽烟、吸毒、甚至自杀等不良行为。而单亲家庭最主要的特点恰恰就是贫穷,这无疑增大了单亲家庭孩子的犯罪系数。单亲家庭对于青少年构成了一种高危险的生活环境,而美国单亲家庭的比例占到了总数的25%,并且这个比例正大不断增大。 因而,如何弥补现代家庭结构变化给青少年健康成长带来的负面影响,已成为美国司法界预防青少年犯罪不得不解决的重大问题。
(三)课后监督空白,大众传媒引导不良
当前,美国学校的学习时间制度为一天6小时,一年9个月,下午2点后孩子们就可放学回家。而大多青少年犯罪则恰好集中在下午放学的2点至晚上8点,这段时间的犯罪占到美国青少年犯罪的50%。 因为在此时段内,孩子们已经放学而父母仍在工作,大多出于无人管理的状态。而美国仅有30%的学校提供课后监督,且金额昂贵,大部分家庭无力承受。 于是,电视和网络成为孩子们来填塞这个时间空白的理想对象。据调查,美国孩子年平均在校时间为900小时,看电视的时间则高达1500小时。 而电视和网络媒体的节目质量良莠不齐,“电视正以一种有助于学习挑衅性态度的方式描述着暴力”。长期浸淫于这种大众传媒歪曲了孩子们对世界的感觉。当暴力行为是孩子们所看到的全部内容时,“他们学到的东西就是每个人都在那样做,而且那就是行为的方式”。因此,利用课外时间开展积极健康的活动,使孩子们得到应有的照料和管理,让其远离媒体黄色和暴力的影响,是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不得不解决的难题。
二、FCIK倡导的教育预防机制
(一)为0至5岁儿童提供早期教育
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大量研究表明,预防青少年犯罪应从婴幼儿做起。因为婴儿的智力、情感以及感知能力发展对其以后的学习和生活起着基础性的影响作用,一个人人生的成败往往取决于在此阶段是否有良好的发展。然而,大多数美国家庭因为经济原因不能为其孩子提供较好的早期教育。因此,FCIK提出必须为所有0至5岁的儿童提供高质量的早期教育,为其以后的人生打下良好的基础,从根源上避免青少年犯罪事件的发生。
芝加哥于1967年成立的亲子中心(Child-Parents Centre),就是这样一个为父母提供婴幼儿养育咨询服务的早教机构。该机构聘请大批专业教职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游戏来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和独立性。目前,该中心已经帮助近10万名3-4岁的儿童。通过对14年间989名接受过帮助的儿童和550名没有接受帮助的儿童进行对比发现,70%没有接受帮助的儿童在成年后更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密歇根州的伊普西兰蒂镇也有类似的项目——佩里学前教育项目,它专门为3-4岁的低收入家庭儿童提供一至两年的早期教育服务,以提高其认知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该项目每学年30周,实习小班教学——师生比为1:5.7。孩子们每周工作日的早上都要到校学习两个半小时,教师每周都要对孩子进行一次一个半小时的家访。研究发现,没有参加该项目的儿童比参加过该项目的儿童到27岁更易成为惯犯,40%参加过该项目的儿童则能顺利完成高中学业。
(二)为问题家长建立培训教育
家长对孩子的虐待和忽视与青少年的反社会行为密切相关。研究表明受到虐待和忽视的儿童成年后犯罪的机率远远大于正常儿童。而美国每年大约有80万名儿童受到虐待或是被忽视。 出于公众安全的考虑,FCIK认为必须为有虐待和忽视儿童倾向的家长提供儿童教养帮助和培训,使其成为称职的家长,让子女远离虐待和忽视,避免走上犯罪之路,同时使他们在以后的生活中能有所成就。
保育员-父母合作项目(Nourse-Parent Partnership)就是专门针对这个问题而开展的:从母亲怀孕开始直至婴儿年满2岁,父母都必须学习如何处理日常生活压力、保持新生儿身体健康、满足其营养需要、营造安全的家庭环境、获得各种所需资源——如医生、儿童养护帮助等。该项目开展后,父母虐待和忽视儿童的行为减少了一半,同时青少年的犯罪行为也减少了一半。 华盛顿州立公共政策研究所经研究指出,保育员-父母合作项目使每个受益家庭节约了2万多美金的儿童犯罪支出。
而积极养育项目(The Positive Parenting Program)则为父母提供教育不同年龄阶段的儿童所需的物质和技能帮助,以使得儿童学会如何做一名有责任感的公民。父母可以向该项目申请帮助儿童成长所需的任何东西,包括该项目的通讯简报、各种咨询服务、为期十周的父母培训计划(特别针对问题儿童的家长)。国家防控中心出资对南卡罗莱纳州各镇实施的这个项目进行了抽样研究,通过对实施该项目的镇和没有实施该项目的镇进行比较发现,在实施过该项目的镇,虐待和忽视儿童事件平均减少了25%,儿童因受虐而接受医治的情况也下降了35%。
(三)为学龄青少年改善校内外教育
FCIK对学龄青少年的教育主要从开展有效的校内、外活动两方面进行。
校内活动主要通过榜样游戏(Good Behavior Game)这样的活动来进行。该游戏的宗旨在于帮助低年级儿童学习如何通过团队协作来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改变儿童不良行为,构建积极的行为模式。教师和学生共同商定游戏的时限,在此期间,哪个小组表现良好——安静的学习、听从指导、遵纪懂礼等,就能得到奖励。在游戏才开始的阶段,采取即时奖励的策略,在中后期则延迟奖励,使儿童的榜样行为得到强化。这样,学生们能学到终生受用的技能——如何有效的管控自己的行为。一次实验中,一年级的学生被随机分为实验组和控制组。实验组参与该游戏,控制组则不参加。到六年级时,控制组的学生患临床品行障碍(一种与失控行为和犯罪有关的心理疾病)的几率是实验组的两倍,且该组学生在19到21岁时吸毒或有独立障碍的几率是实验组的两倍。
在上学期间,放学后的时间段是青少年犯罪发生的高峰期,因此,积极开展有效的课外活动,教给他们应对不良行为的技巧非常必要。在各州成立的青少年俱乐部(Boys & Girls Club)在这方面就做的比较好。该俱乐部的目的在于为青少年提供一个安全且有指导的课外环境,使其有积极的活动可以参加,学到团队合作的技能,走出学校和邻里的局限扩大交往人群。俱乐部大都有自己的体育馆和娱乐室,俱乐部成员课后可以来此进行各项体育活动和娱乐活动:篮球、室内足球、软式棒球、台球、空气曲棍球等。俱乐部还会定期举行各种体育竞赛和工艺美术展,为青少年展示才能提供机会。调查发现,青少年俱乐部在加强青少年课外引导,规范其行为方面起到了良好作用:没有参加该俱乐部的青少年的蓄意破坏行为发生率要高出50%,吸毒兼蓄意破坏行为的发生率则高出37%。
(四)为问题青少年健全矫治教育
攻击性较强的儿童较正常儿童更易走上暴力犯罪的道路,因此及时识别出这类儿童并为他们及其父母进行专门的教育和指导,能起到较好的预防效果。
儿童发展关键期计划(Incredible Years)就对有攻击性行为问题的儿童、家长及教师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服务,通过三者的内聚力作用减少儿童的问题行为,提高儿童的社会交往能力、情绪管控技能、及问题解决能力。对该计划进行研究的研究人员报道称,三分之二参于该计划的儿童的攻击性行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此外,对已经犯罪的青少年进行正确的引导,矫正其不良心理问题与失范行为,能帮助其回归正轨。一些家庭矫治项目在这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作用,比如功能性家庭矫治法。它专门为失足青少年进行为期3至4个月的短期行为矫治,旨在通过改变家庭间的人际关系来改变青少年的犯罪和暴力行为、主要恶习及品行障碍。矫治主要在医院、家里、学校、福利院、拘留所等地方进行。矫治过程除治疗前的准备外包括五个部分:签订矫治合约、鼓励改变不良行为、亲友的评估和制定行为改变计划、改变问题行为、经验推广至日常生活。研究表明,接受过此类项目帮助的青少的再犯率降低了一半。
三、改进我国青少年犯罪预防体系的思考
(一)加强问题家长的教育,提高育人质量
犯罪青少年大都存在较多的心理行为问题,而父母养育方式对青少年身心健康状况起着基础性的影响作用。婴儿期亲子关系的质量直接影响儿童成年后信任感的建立;幼儿期儿童的“反抗”是否处理恰当关系着儿童以后是否能独立自主的生活;青少年时期是否形成角色同一感,是否完成从母婴依恋到成人依恋的转变,则关系到青少年是否获得诚实和爱的品质。而部分家长文化程度不高,不懂子女教育知识,父母感情不和,更甚者有些家长本身就行为不良。我国未成年人家庭中的这类问题家长达到22%。 因此,加强对问题家长的教育,提高其育人质量,对防控青少年犯罪有积极意义。
社会应有计划地开设各类家长学校,聘请教育专家及在家庭教育方面有成功经验的家长进行指导,传授给父母有关家庭教养孩子的心理学、生理学、教育学、法学等各方面的知识,转变家长的落后的育人观念,树立符合时代要求的现代育人观。同时还应设立各种家庭教养咨询服务机构,为父母教育子女提供咨询服务,让家长遇到问题能有地方可供求助。通过这一系列的努力,使青少年能在一个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中身心得到良好发展,从而减少青少年犯罪事件的发生。
(二)充实青少年的课外生活,减少社会不良因素对青少年的影响
我国青少年课余时间的消费水平与质量也让人堪忧。根据调查显示,只有15%的学生有自己的课余生活计划,大多数的青少年不知道该如何安排自己的课余时间。学生“经常”看电视的比例达74.2%,平均每天看电视的时间达100分钟。有近一半的中学生(42.5%)在网吧打发课余时间,还有13.9%的小学生也有过课外时间在网上冲浪的经历。 [19]这无疑给暴力和犯罪侵蚀青少年留下了大量空间。
要达到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目的,必须为青少年创造一个积极的课余生活环境。这就需要学校、社会和家庭三方的共同努力,形成一个合力体系。学校和家庭应帮助青少年树立健康的课余生活观,促进学生身心素质和个性的健康发展,提高其驾驭课余生活的能力。社区和政府应净化学生课余生活得以开展的社会环境,建立面向青少年儿童课余生活的专门指导机构。这些指导机构必须以学生兴趣和需要出发点,构建有效的运作模式,使学生课余生活更加丰富多彩,有更多健康的地方可以去,有更多积极的活动可以参加,让青少年远离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
(三)给予失足青年更多的人文关怀,降低再犯率
从心理发展的角度来说,青少年生理上的急剧变化冲击着心理的发展,使身心发展在这个阶段失去平衡。生理上的快速成熟使青少年儿童产生成人感,但心理发展的相对缓慢使其仍处于半成熟状态。他们的认知能力、情感和人格的发展都还有待完善,人生观和价值观还不稳定,易受外界影响和暗示。孟子、柏拉图、亚里斯多德等性善论者均认为人的“良知”能否得到得到扩充,其外在环境的影响至关重要。因此,在对失足青年的量刑和适用刑法上应更多的考虑是“教”而非“罚”。
而这个“教”则应纳入以“管教所为中心,家庭和社会为两翼”的联合帮教体系,给予其更多的人文化关怀。首先,针对青少年可塑性较强的特点,在对其思想改造中应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同时,还应该教给他们科学文化知识,将职业技能课程开设进管教所,帮助其掌握一门生存的本领,学会生活,让他们成为对社会对生活有价值的人。其次,改善犯罪青少年家庭的教育功能。辅导家长掌握未成年犯在改造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心理障碍和思想问题,掌握应对方法和策略,最大限度地争取未成年犯家长配合管教所的工作。再次,全社会应该给予他们一种宽容的态度,减少偏见和歧视。如,开展社会志愿者帮教行动——大中学生、教师、心理咨询师、法官、检察官等与少年犯通信、座谈、聚餐、一对一帮帮等,使其保持与社会的沟通并重新建立起良好的人生观、价值观与行为模式。只有当他们真正融入到社会生活,并有所成就,使其人性中的“善端”充分得发展,才能从根本上防止失足青少年改造后再次走上不归之路。
一、FCIK组织成立的背景
(一)校园暴力事件攀升,社会发展堪忧
FICK成立之初,美国正处于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高发期。美国教育部通过对50个州1200所公立学校进行调查发现,在1996-1997学年度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令人堪忧:持枪袭击事件1.1万宗,普通暴力犯罪案件19万起,蓄意破坏财产事件9.8万起。 而依据“全国学校安全中心”(National School Sofety Center,NSSC)的调查显示,1997年美国校园暴力致人死亡的案件同比就上升了60%。 校园暴力事件的不断增加,使青少年犯罪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青少年作为国家未来发展的后备力量,其居高不下的犯罪率,不仅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威胁社会稳定,更使得国家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综合国力的提高无从谈起。
(二)家庭结构变化,青少年疏于管理
美国经济发展的高度市场化,使得作为社会构成基础因子的家庭承受着巨大生活压力,众多母亲被迫走出家庭谋求生计,从而使得家庭中的女性传统教育功能丧失。据统计,从1987年开始,美国就只有29%儿童生活在传统的“男外女内”家庭形态中,而现在高达75%的女性都在外工作。 这样的家庭结构使得孩子疏于照料和管理,增大了其受不良行为影响而从事各种失范活动几率。另外,家庭结构的单亲化也使得青少年的不良行为急剧增加。研究表明,在控制家庭经济条件的变量下,生活在单亲家庭的孩子比来自双亲家庭的孩子更容易沾染如酗酒、抽烟、吸毒、甚至自杀等不良行为。而单亲家庭最主要的特点恰恰就是贫穷,这无疑增大了单亲家庭孩子的犯罪系数。单亲家庭对于青少年构成了一种高危险的生活环境,而美国单亲家庭的比例占到了总数的25%,并且这个比例正大不断增大。 因而,如何弥补现代家庭结构变化给青少年健康成长带来的负面影响,已成为美国司法界预防青少年犯罪不得不解决的重大问题。
(三)课后监督空白,大众传媒引导不良
当前,美国学校的学习时间制度为一天6小时,一年9个月,下午2点后孩子们就可放学回家。而大多青少年犯罪则恰好集中在下午放学的2点至晚上8点,这段时间的犯罪占到美国青少年犯罪的50%。 因为在此时段内,孩子们已经放学而父母仍在工作,大多出于无人管理的状态。而美国仅有30%的学校提供课后监督,且金额昂贵,大部分家庭无力承受。 于是,电视和网络成为孩子们来填塞这个时间空白的理想对象。据调查,美国孩子年平均在校时间为900小时,看电视的时间则高达1500小时。 而电视和网络媒体的节目质量良莠不齐,“电视正以一种有助于学习挑衅性态度的方式描述着暴力”。长期浸淫于这种大众传媒歪曲了孩子们对世界的感觉。当暴力行为是孩子们所看到的全部内容时,“他们学到的东西就是每个人都在那样做,而且那就是行为的方式”。因此,利用课外时间开展积极健康的活动,使孩子们得到应有的照料和管理,让其远离媒体黄色和暴力的影响,是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不得不解决的难题。
二、FCIK倡导的教育预防机制
(一)为0至5岁儿童提供早期教育
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大量研究表明,预防青少年犯罪应从婴幼儿做起。因为婴儿的智力、情感以及感知能力发展对其以后的学习和生活起着基础性的影响作用,一个人人生的成败往往取决于在此阶段是否有良好的发展。然而,大多数美国家庭因为经济原因不能为其孩子提供较好的早期教育。因此,FCIK提出必须为所有0至5岁的儿童提供高质量的早期教育,为其以后的人生打下良好的基础,从根源上避免青少年犯罪事件的发生。
芝加哥于1967年成立的亲子中心(Child-Parents Centre),就是这样一个为父母提供婴幼儿养育咨询服务的早教机构。该机构聘请大批专业教职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游戏来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和独立性。目前,该中心已经帮助近10万名3-4岁的儿童。通过对14年间989名接受过帮助的儿童和550名没有接受帮助的儿童进行对比发现,70%没有接受帮助的儿童在成年后更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密歇根州的伊普西兰蒂镇也有类似的项目——佩里学前教育项目,它专门为3-4岁的低收入家庭儿童提供一至两年的早期教育服务,以提高其认知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该项目每学年30周,实习小班教学——师生比为1:5.7。孩子们每周工作日的早上都要到校学习两个半小时,教师每周都要对孩子进行一次一个半小时的家访。研究发现,没有参加该项目的儿童比参加过该项目的儿童到27岁更易成为惯犯,40%参加过该项目的儿童则能顺利完成高中学业。
(二)为问题家长建立培训教育
家长对孩子的虐待和忽视与青少年的反社会行为密切相关。研究表明受到虐待和忽视的儿童成年后犯罪的机率远远大于正常儿童。而美国每年大约有80万名儿童受到虐待或是被忽视。 出于公众安全的考虑,FCIK认为必须为有虐待和忽视儿童倾向的家长提供儿童教养帮助和培训,使其成为称职的家长,让子女远离虐待和忽视,避免走上犯罪之路,同时使他们在以后的生活中能有所成就。
保育员-父母合作项目(Nourse-Parent Partnership)就是专门针对这个问题而开展的:从母亲怀孕开始直至婴儿年满2岁,父母都必须学习如何处理日常生活压力、保持新生儿身体健康、满足其营养需要、营造安全的家庭环境、获得各种所需资源——如医生、儿童养护帮助等。该项目开展后,父母虐待和忽视儿童的行为减少了一半,同时青少年的犯罪行为也减少了一半。 华盛顿州立公共政策研究所经研究指出,保育员-父母合作项目使每个受益家庭节约了2万多美金的儿童犯罪支出。
而积极养育项目(The Positive Parenting Program)则为父母提供教育不同年龄阶段的儿童所需的物质和技能帮助,以使得儿童学会如何做一名有责任感的公民。父母可以向该项目申请帮助儿童成长所需的任何东西,包括该项目的通讯简报、各种咨询服务、为期十周的父母培训计划(特别针对问题儿童的家长)。国家防控中心出资对南卡罗莱纳州各镇实施的这个项目进行了抽样研究,通过对实施该项目的镇和没有实施该项目的镇进行比较发现,在实施过该项目的镇,虐待和忽视儿童事件平均减少了25%,儿童因受虐而接受医治的情况也下降了35%。
(三)为学龄青少年改善校内外教育
FCIK对学龄青少年的教育主要从开展有效的校内、外活动两方面进行。
校内活动主要通过榜样游戏(Good Behavior Game)这样的活动来进行。该游戏的宗旨在于帮助低年级儿童学习如何通过团队协作来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改变儿童不良行为,构建积极的行为模式。教师和学生共同商定游戏的时限,在此期间,哪个小组表现良好——安静的学习、听从指导、遵纪懂礼等,就能得到奖励。在游戏才开始的阶段,采取即时奖励的策略,在中后期则延迟奖励,使儿童的榜样行为得到强化。这样,学生们能学到终生受用的技能——如何有效的管控自己的行为。一次实验中,一年级的学生被随机分为实验组和控制组。实验组参与该游戏,控制组则不参加。到六年级时,控制组的学生患临床品行障碍(一种与失控行为和犯罪有关的心理疾病)的几率是实验组的两倍,且该组学生在19到21岁时吸毒或有独立障碍的几率是实验组的两倍。
在上学期间,放学后的时间段是青少年犯罪发生的高峰期,因此,积极开展有效的课外活动,教给他们应对不良行为的技巧非常必要。在各州成立的青少年俱乐部(Boys & Girls Club)在这方面就做的比较好。该俱乐部的目的在于为青少年提供一个安全且有指导的课外环境,使其有积极的活动可以参加,学到团队合作的技能,走出学校和邻里的局限扩大交往人群。俱乐部大都有自己的体育馆和娱乐室,俱乐部成员课后可以来此进行各项体育活动和娱乐活动:篮球、室内足球、软式棒球、台球、空气曲棍球等。俱乐部还会定期举行各种体育竞赛和工艺美术展,为青少年展示才能提供机会。调查发现,青少年俱乐部在加强青少年课外引导,规范其行为方面起到了良好作用:没有参加该俱乐部的青少年的蓄意破坏行为发生率要高出50%,吸毒兼蓄意破坏行为的发生率则高出37%。
(四)为问题青少年健全矫治教育
攻击性较强的儿童较正常儿童更易走上暴力犯罪的道路,因此及时识别出这类儿童并为他们及其父母进行专门的教育和指导,能起到较好的预防效果。
儿童发展关键期计划(Incredible Years)就对有攻击性行为问题的儿童、家长及教师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服务,通过三者的内聚力作用减少儿童的问题行为,提高儿童的社会交往能力、情绪管控技能、及问题解决能力。对该计划进行研究的研究人员报道称,三分之二参于该计划的儿童的攻击性行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此外,对已经犯罪的青少年进行正确的引导,矫正其不良心理问题与失范行为,能帮助其回归正轨。一些家庭矫治项目在这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作用,比如功能性家庭矫治法。它专门为失足青少年进行为期3至4个月的短期行为矫治,旨在通过改变家庭间的人际关系来改变青少年的犯罪和暴力行为、主要恶习及品行障碍。矫治主要在医院、家里、学校、福利院、拘留所等地方进行。矫治过程除治疗前的准备外包括五个部分:签订矫治合约、鼓励改变不良行为、亲友的评估和制定行为改变计划、改变问题行为、经验推广至日常生活。研究表明,接受过此类项目帮助的青少的再犯率降低了一半。
三、改进我国青少年犯罪预防体系的思考
(一)加强问题家长的教育,提高育人质量
犯罪青少年大都存在较多的心理行为问题,而父母养育方式对青少年身心健康状况起着基础性的影响作用。婴儿期亲子关系的质量直接影响儿童成年后信任感的建立;幼儿期儿童的“反抗”是否处理恰当关系着儿童以后是否能独立自主的生活;青少年时期是否形成角色同一感,是否完成从母婴依恋到成人依恋的转变,则关系到青少年是否获得诚实和爱的品质。而部分家长文化程度不高,不懂子女教育知识,父母感情不和,更甚者有些家长本身就行为不良。我国未成年人家庭中的这类问题家长达到22%。 因此,加强对问题家长的教育,提高其育人质量,对防控青少年犯罪有积极意义。
社会应有计划地开设各类家长学校,聘请教育专家及在家庭教育方面有成功经验的家长进行指导,传授给父母有关家庭教养孩子的心理学、生理学、教育学、法学等各方面的知识,转变家长的落后的育人观念,树立符合时代要求的现代育人观。同时还应设立各种家庭教养咨询服务机构,为父母教育子女提供咨询服务,让家长遇到问题能有地方可供求助。通过这一系列的努力,使青少年能在一个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中身心得到良好发展,从而减少青少年犯罪事件的发生。
(二)充实青少年的课外生活,减少社会不良因素对青少年的影响
我国青少年课余时间的消费水平与质量也让人堪忧。根据调查显示,只有15%的学生有自己的课余生活计划,大多数的青少年不知道该如何安排自己的课余时间。学生“经常”看电视的比例达74.2%,平均每天看电视的时间达100分钟。有近一半的中学生(42.5%)在网吧打发课余时间,还有13.9%的小学生也有过课外时间在网上冲浪的经历。 [19]这无疑给暴力和犯罪侵蚀青少年留下了大量空间。
要达到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目的,必须为青少年创造一个积极的课余生活环境。这就需要学校、社会和家庭三方的共同努力,形成一个合力体系。学校和家庭应帮助青少年树立健康的课余生活观,促进学生身心素质和个性的健康发展,提高其驾驭课余生活的能力。社区和政府应净化学生课余生活得以开展的社会环境,建立面向青少年儿童课余生活的专门指导机构。这些指导机构必须以学生兴趣和需要出发点,构建有效的运作模式,使学生课余生活更加丰富多彩,有更多健康的地方可以去,有更多积极的活动可以参加,让青少年远离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
(三)给予失足青年更多的人文关怀,降低再犯率
从心理发展的角度来说,青少年生理上的急剧变化冲击着心理的发展,使身心发展在这个阶段失去平衡。生理上的快速成熟使青少年儿童产生成人感,但心理发展的相对缓慢使其仍处于半成熟状态。他们的认知能力、情感和人格的发展都还有待完善,人生观和价值观还不稳定,易受外界影响和暗示。孟子、柏拉图、亚里斯多德等性善论者均认为人的“良知”能否得到得到扩充,其外在环境的影响至关重要。因此,在对失足青年的量刑和适用刑法上应更多的考虑是“教”而非“罚”。
而这个“教”则应纳入以“管教所为中心,家庭和社会为两翼”的联合帮教体系,给予其更多的人文化关怀。首先,针对青少年可塑性较强的特点,在对其思想改造中应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同时,还应该教给他们科学文化知识,将职业技能课程开设进管教所,帮助其掌握一门生存的本领,学会生活,让他们成为对社会对生活有价值的人。其次,改善犯罪青少年家庭的教育功能。辅导家长掌握未成年犯在改造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心理障碍和思想问题,掌握应对方法和策略,最大限度地争取未成年犯家长配合管教所的工作。再次,全社会应该给予他们一种宽容的态度,减少偏见和歧视。如,开展社会志愿者帮教行动——大中学生、教师、心理咨询师、法官、检察官等与少年犯通信、座谈、聚餐、一对一帮帮等,使其保持与社会的沟通并重新建立起良好的人生观、价值观与行为模式。只有当他们真正融入到社会生活,并有所成就,使其人性中的“善端”充分得发展,才能从根本上防止失足青少年改造后再次走上不归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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