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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货分离型运输毒品形态之三:伴随状态下的共同运输毒品
伴随状态下的共同运输毒品,即除了携带毒品的背货人外,还有一名至数名押运人始终陪伴着背货人,对背货人进行保护和监视,提供帮助。此类情形中,同案人员一般会订立攻守同盟,被查获后,背货人开始往往不指认押运人,而是一人揽下所有罪责,或者根本不认罪。押运人则不承认其明知背货人携带毒品,甚至不承认其认识背货人。
例如,2014年初,毒贩叶某与王某相识并成为男女朋友。同年5月中旬,叶某从温州到广州购买毒品,同年18日在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王某的租住处,伙同王某等人,将所购毒品藏匿于音响包裹,由王某携带包裹邮回温州,而叶某只是在暗处保护王某。后王某温州被民警截获,从中查获冰毒1000余克。随后,叶某在温州市鹿城区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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