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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货分离运输毒品形态之二:邮寄快递毒品

 [日期:2016-06-29]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网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阅读:4
核心提示:

 人货分离运输毒品形态之二:邮寄快递毒品

 

随着我国物流产业的蓬勃发展,犯罪分子开始广泛使用快递物流工具运输、交接毒品,或者上家将毒品寄给下家,或者自己将毒品寄给自己。

例如,2015年3月10日、15日和20日,刘某从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以邮寄玩具挖掘机为名,分别将300克、500克、1000克冰毒分多个邮包贩卖给他人。最后一个冰毒邮包到达慈溪后被查获,经检验,从该邮包内查获的冰毒2大包,净重1010.914克。

  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犯罪一审判处刘某死刑。

    笔者作为辩护人曾经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代理了一桩运输毒品案,被告人在物流公司收到一个包裹,内装有992克甲基苯丙胺,后被查获。经过精心辩护,被告人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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