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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产、销售合格烟草专卖品和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并存如何处理?

 [日期:2015-11-08]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网  作者:为你辩护网   阅读:0
核心提示:

对非法生产、销售合格烟草专卖品和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并存时的案件,应当认定行为人实施了两个独立的行为。对这两个独立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一罪处理还是数罪并罚,需要具体分析。第一,非法生产、销售合格烟草专卖品数额未达到定罪标准而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构成犯罪的,如果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行为不以非法经营罪定罪的,将非法生产、销售合格烟草专卖品作为从重量刑情节考虑,如果以非法经营罪论处的,则应当累计两种行为的数额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第二,非法生产、销售合格烟草专卖品构成非法经营罪,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数额未达到定罪标准的,累计两种行为的数额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第三,非法生产、销售合格烟草专卖品构成非法经营罪,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也构成犯罪的,
    如果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行为也以非法经营罪定罪的,累计两种行为的数额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否则,以非法经营罪与他罪并罚;第四,非法生产、销售合格烟草专卖品和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数额均未达到定罪标准均不构成犯罪,但累计两种行为的数额后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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