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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故意杀人可以不判死刑情形?

 [日期:2015-11-07]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网  作者:为你辩护网   阅读:0
核心提示:

具有以下几个方面情形的,可以考虑不适用死刑

1、共同杀人案件中,具体情节确实难以查清的。比如三个人共同犯罪,将他人拳打脚踢致死,三人都是真凶,但致命一脚究竟是谁踢的?如果能认定, 此被告人可能被判死刑,如果不能认定,这三人都要按死缓或无期徒刑来量刑,就是说一个也不杀。

2、被害人具有明显过错的。

3、因为义愤杀人的。比如李某因为自己的孩子在村中作恶多端,经常殴打父母,遂将自己的儿子李某某杀死。被法院判处8年徒刑。

4、因为邻里琐事,一时冲动杀人。这种案件,主观恶性程度不大,犯罪后往往真正悔过。判处死刑未必有好的效果,可以判处死缓或者无期。

5、家庭生活中,出于一定原因诱发杀人,查证属实的。

6、犯罪后真诚悔过,并且赔偿被害人损失的。

7、在婚姻家庭中,一方长期受虐待,愤而杀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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