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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会议纪要》之未查获实物的“麻古”、“摇头丸”等混合型毒品的数量认定

 [日期:2015-11-12]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网  作者:为你辩护网   阅读:0
核心提示:

 未查获实物的“麻古”、“摇头丸”等混合型毒品的数量认定

《大连会议纪要》并未涉及这一内容,该部分为《武汉会议纪要》首次规定。这包括两点:

第一,计算方法。对于未查获实物的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MDMA片剂(俗称“摇头丸”)等混合型毒品,可以根据在案证据证明的毒品粒数,参考同案或者本地区查获的同类毒品的平均重量计算出毒品数量。

第二,裁判文书中的表述方法。在裁判文书中,应当客观表述根据在案证据认定的毒品粒数,可以用括号注明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出的毒品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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